一般意义上的“藏汇于民”是指企业和居民个人拥有外汇存款,有支配自己所拥有的外汇资金投资使用绝对权力,这需要一系列的改革配套措施。不过,“藏汇于民”的前提并非是增加企业和老百姓的购汇额度,更不是让老百姓将一大堆外币存在银行里,而是让企业和居民自行地决定运用各种投资手段,包括投资全球外汇市场。 目前,我国每个身份证每年可以购汇的上限为5万美元或等值外汇,而一些行为甚至可以合法地不受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的限制,比如境外刷信用卡购物等,都极大弱化了资本管制的效力。 可以预见,在不久的将来,中国将有更多外汇资源分配转向民间,外汇将更多地“藏汇于民”。当时,在人民币完全实现自由兑换之前,真正实现“藏汇于民”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 在监管当局承诺今年努力完全实现资本帐户实现完全可兑换背景下,要想真正实现“藏汇于民”,扩大国民或企业境外投资管道,必须改革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,引进更多国外市场交易主体,同时开放商业银行自主形成的外汇市场,全天候不间断交易运行。这样便可将银行间外汇市场、国际外汇市场、企业、银行及普通居民之间形成的市场,共同连接成一个具有规模的外汇交易市场。 此外,在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后,汇率波幅扩大将形成一个以市场买卖群体为主体的广阔交易市场。外汇市场开放亦将逐步开放,或前期以试点形式,构建一个开放市场的雏形,从拒绝保证金交易到逐步完全放开。 唯有此,让个人和企业自己决定外汇如何使用,丰富外汇投资渠道,才是更加具有效率的方式,方能真正实现“藏汇于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