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援引《日本经济新闻》报道称,中日双边货币互换协议(Swap)处于失效状态已接近一年时间。而中日两国与韩国、东盟(ASEAN)等亦签订了区域货币互换网络“清迈协议”,目前并未出现问题。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,许多东亚国家认识到,任何国家和地区都很难依靠自身的力量防止危机的深化和蔓延。加强地区金融合作是保持金融市场稳定、防止金融危机再度发生的有效途径。中国人民银行和日本央行于2002年首次签署货币互换协议。根据协议,两国银行将在必要时向对方提供规模为30亿美元的货币互换安排。以此为契机,次年,日本央行开设北京事务所等举动成为中日金融合作的象征。2007年,中国人民银行曾宣布双方续签协议。然而,由于近几年国际环境的巨变,中日两国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。2011年中日首脑会议上达成协议的广泛金融合作的具体化陷入了停滞;由于受钓鱼岛争端等影响,虽然2012年人民币与日元直接交易成为可能,但日本政府至今尚未购入中国国债。不得不承认,中日协议的重要性已经有所淡化。而与如今中日两国停滞近一年的协议不同,包括中日韩和东盟成员在内的13个国家的区域性货币互换网络“清迈协议”于今年7月增资至2400亿美元,较之前实现了翻番,它在防范金融危机、推动进一步的区域货币合作方面发生着巨大的作用。 由于中日韩以及东盟签有多边货币互换协议,中日协议的失效不会马上产生问题,不过上述协议作为中日金融合作的象征,其前景直接反映出中日两国关系的走势。《日本经济新闻》就中日货币互换协议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和日本央行。面对该报采访,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回答,称“中日协定2013年9月失效,之后两国一直在就新协议的签署进行沟通。”日本央行则拒绝回答,仅称“关于央行间的协议内容以及其本身存在与否,原则上不对外公布,包括是否签署协议本身。” 该报还称,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7月底在北京与日本首相福田康夫举行了会谈,对改善对日关系显示出积极态度。中日两国能否达成金融合作的具体成果,重建中日昔日友好关系,仍是今后面临的课题。